外籍來台人士者(居住本國未達183天)核銷附件須知

外籍來台人士者(居住本國未達183天)核銷附件須知

會計處再次叮嚀各單位,如給付外籍來台人士者之費用,皆須進行申報及扣繳之義務
更新需核銷檢附文件內容:

 1.簽收收據
 2.護照或居留證及入境紀錄
 3.完稅繳款書影本

外籍人士扣繳申報須知

外籍人士扣繳申報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