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期限為(108年1月14日至108年2月24)及相關規定
107學年度第2學期
繳費單開放繳費列印期間為
日間部學生:108年01月15至108年02月24
進修部學生:108年01月24至108年02月24
就學貸款期間為108年01月15至108年02月22
★請同學務必在繳費期限內繳完學雜費及辦完就學貸款
★★★重要通知:
教育部於7/26公告:
自8/1起,電腦實習費及網路使用費統一更名為「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」並可辦理就學貸款,不需另行拆單。
其餘相關註冊繳費需知請查看以下資料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