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休、退學退(補)費標準表
中臺科技大學學生休、退學退(補)費標準:
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休、退學退(補)費標準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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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、休學時間 |
日 期 |
按學雜費收費方式 |
按學分學雜費收費方式 |
開學日之前 休、退學者 |
109/09/14 (星期二)之前 (不含9/14) |
免繳費 |
免繳費 |
開學日(含)之後未逾學期1/3而休、退學者 |
109/09/14 (星期二) 至 109/10/25 (星期日) |
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2/3。 (未繳費者,須補繳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1/3,始得辦理休退學。) |
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2/3。 (未繳費者,須補繳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1/3,始得辦理休退學。) |
開學日之後逾學期1/3,未逾學期2/3而休、退學者 |
109/10/26 (星期一) 至 109/12/06 (星期日) |
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1/3。 (未繳費者,須補繳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2/3,始得辦理休退學。) |
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1/3。 (未繳費者,須補繳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2/3,始得辦理休退學。) |
開學日之後逾學期2/3而休、退學者 |
109/12/06 (星期一)起 |
所繳各費均不退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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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 1.本表所述開學日及學期1/3、2/3期間之計算,以本校正式公告之行事曆認定。 2.本表所稱之「休、退學時間」之計算原則:七日內辦理完成者依『取件日期』為準;若於七日後完成者,則依『完成日期』為基準;若遇假日不延期;因故遭學校勒令退學學生亦得比照本標準辦理退費。 3.本表所稱之「其餘各費」,係指經教育部專案核收各項費用。 『重點』 休、退學退(補)之計算依上表所述,遇假日不延期,因辦理休、退學流程之相關會簽單位無人員於星期六、日值班,故需於正常上班時間『星期一~五 AM8:00-PM5:00』辦理休、退學,以便完成其他相關單位會簽程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