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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休、退學退(補)費標準表

中臺科技大學學生休、退學退(補)費標準

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休、退學退(補)費標準表

退、休學時間

日    期

按學雜費收費方式

按學分學雜費收費方式

開學日之前

休、退學者

110/02/22

(星期一)之前

(不含02/22)

免繳費

免繳費

開學日(含)之後未逾學期1/3而休、退學者

110/02/22

(星期一)

110/04/04

(星期日)

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2/3。

(未繳費者,須補繳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1/3,始得辦理休退學。)

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2/3。

(未繳費者,須補繳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1/3,始得辦理休退學。)

開學日之後逾學期1/3,未逾學期2/3而休、退學者

110/04/05

(星期一)

110/05/16

(星期日)

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1/3。

(未繳費者,須補繳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2/3,始得辦理休退學。)

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1/3。

(未繳費者,須補繳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2/3,始得辦理休退學。)

開學日之後逾學期2/3而休、退學者

110/05/17

(星期一)起

所繳各費均不退還。

備註:

1.本表所述開學日及學期1/3、2/3期間之計算,以本校正式公告之行事曆認定。

2.本表所稱之「休、退學時間」之計算原則:七日內辦理完成者依『取件日期』為準;若於七日後完成者,則依『完成日期』為基準;若遇假日不延期;因故遭學校勒令退學學生亦得比照本標準辦理退費。

3.本表所稱之「其餘各費」,係指經教育部專案核收各項費用。

『重點』 

休、退學退(補)之計算依上表所述,遇假日不延期,因辦理休、退學流程之相關會簽單位無人員於星期六、日值班,故需於正常上班時間『星期一~五 AM8:00-PM5:00』辦理休、退學,以便完成其他相關單位會簽程序。

 
 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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