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就地自審研究計畫或補助(委辦)計畫取消正副本規定

研究或補助(委辦)計畫案核銷及結案注意事項

 

就地自審研究計畫或補助(委辦)計畫取消正副本規定:

國科會計畫自 111 8 1 日起;112 年度各項研究計畫或補助(委辦)計畫自 112 1 1 日起,如採就地查核者,取消製作正副本規定(含請採購單

、人事費單及差旅費單),亦即僅製作乙份正本支出憑證黏貼單,無需再影印乙份副本。但如憑證正本須寄送補助機關核銷者, 請維持製作正副本

即正本寄送補助機關,副本由學校留存備查。

瀏覽數: